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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和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6-06-03    发布者:姚洪磊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建工作质量,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学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经费
    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立项后将给与一定的资助经费用于开展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一次性下拨。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报者应为全校从事党建研究的专业教师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将功能型党支部纳入申报范围,并占有课题一定比例,功能型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均可以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原则上课题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上年度校党建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3.课题以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进行推荐和申报,鼓励积极申报,不设定推荐名额,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申报资格和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四、课题方向
    课题申报者要结合实际,围绕下发的参考选题进行申报。
    五、立项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汇总并审核后,于6月5日前将《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活页)》《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组织部电子邮箱lsdzzb8217@163.com,盖章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主楼306办公室。
    (二)组织部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此次申报突出成果导向,对于高水平成果产出予以重点支持,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三)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立项的内容、时间和经费等统筹规划,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四)本期课题结题时间截至2027年6月5日。
    六、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形成的最终成果要与《申请书》内容一致。
    2.项目最终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
    (著作)。其中,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论文(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3.课题研究成果通过组织部审核合格,方可结项;结项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并取消其下一年度课题立项的申报资格。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课题结项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后,将《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项目结题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和《2025年辽宁师范大学党建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于6月5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主楼306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洪磊      联系电话:0411-82158217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6年5月31日
附件:
1《2026年度校级党建课题研究方向及参考选题》
2《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活页)》
4《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辽宁师范大学依托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服务岗位等)建立党支部汇总表》
6《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项目结题审批书》
7《2025年辽宁师范大学党建课题结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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